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5月11日讯(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范金林)近日,推进省财政厅、乡村省委农办、振兴资金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98689.28万元,示范市获省级重点支持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镇创建、创建乡村产业发展、泉州生态治理与民生改善。补助
根据资金下达通知,逾亿元泉州市所辖涉农县(市、推进区)获得对应省级补助21713.07万元。乡村本次补助分为两大板块:19913.07万元用于示范村创建,振兴资金单村补助400万元至1200万元,示范市获省级由县级采取项目申报的创建方式,按项目的泉州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补助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分配资金;1800万元支持第三批示范乡镇,每镇定额补助300万元。通知要求产业项目资金占比不低于40%,重点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农民增收,强化乡村自我造血能力。此外,补助资金中,泉州市用于重点流域县(市、区)范围内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和民生改善项目的金额为908.81万元,用于移民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相关项目建设的金额为147.06万元。
通知同时明确市县两级需足额安排配套资金70000万元,其中泉州市县配套资金合计9981.96万元,由市级按各县(市、区)财力状况差别化确定分担比例,向薄弱区域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