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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涟源市:倾心调解化三年积怨 司法暖企护多方共赢
发布日期:2026-05-11 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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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湖南化年护多您既帮我守住了消费者的省涟司法合法权益,又为企业保住了信誉口碑!源市赢这样暖心又公正的倾心调解,我心服口服!调解”

2026年4月23日,积怨在湖南省涟源法院的暖企调解室里,原告廖某某与被告某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郑重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名字。湖南化年护多签字完毕后,省涟司法原告紧握承办法官的源市赢手,言语中满是倾心感激;被告负责人也如释重负,向法官真诚致谢。调解这温情一幕的积怨背后,是暖企一起历时近三年的中央空调买卖合同纠纷,终于圆满落幕。湖南化年护多

一案牵两头,双方皆有忧

2023年7月,廖某某在某电器公司花费24688元购买了一台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完成后,空调频繁出现不制冷、主机信号断联等故障。更让廖某某无法接受的是,现场安装的空调主机编码与销售单据上标注的编码全然不符。

廖某某认为商家存在消费欺诈,于2025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将销售方某电器公司、生产方某尔集团公司及加盟平台某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主张“退一赔三”,索赔总额12万余元。

作为本地中小微企业的某电器公司也倍感委屈:公司仅为销售方,编码不符很可能是供货链条上的疏漏所致,并无主观欺诈的故意。一旦被认定为消费欺诈,不仅企业品牌声誉将遭受重创,更可能直接陷入生存危机。

精准释法明理,多措并举破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这既是消费维权纠纷,更是考验司法如何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现实考题。为此,法官从三个层面系统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首先,厘清消费欺诈的认定边界。法官耐心向原告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司法实践中欺诈认定须以主观故意为前提,而本案编码不符更符合合同履行瑕疵范畴,引导原告客观评估诉讼风险,理性地将诉求从“退一赔三”转向违约责任。同时,兼顾企业生存发展,明晰销售方应负的合同责任。

法官向被告电器公司指出,即便不构成欺诈,编码不符亦是客观事实,劝导企业以主动担当的态度,通过调解止损,避免败诉对声誉造成不可逆伤害。在此基础上,分层简化程序,切实减少各方诉累。开庭前,经法官释明,原告主动撤回对某购集团公司的起诉;庭审后,法官又多次“背对背”沟通,促成原告撤回对某尔集团的起诉,并最终将诉求合理调整为更换主机加经济赔偿。通过这一环环相扣的组合举措,为后续达成多方共赢的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解定纷争,多方获共赢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方案优化,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某电器公司为原告免费更换全新中央空调主机,在原有六年质保基础上再延长三年,并一次性补偿原告12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全部诉讼请求。

与此同时,生产方某尔集团公司获悉案件调处情况后,主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额外为原告赠送六年中央空调深度清洗专属服务。至此,这起僵持近三年的消费积怨圆满落幕,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障、企业声誉保全、行业示范引领三重良好效果。

护企安商筑根基,公正司法优环境

纠纷圆满化解后,原告特意定制两面锦旗致谢。一面赠予湖南某尔空调售后服务团队,题词“专业售后效率高 尽心服务显担当”;一面送至办案法官团队,锦旗上“倾心调解化积怨 公正司法解民忧”十四个字,道出了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暖心调解的高度认可。

一次温情调解,胜过一纸冰冷判决。涟源法院将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精准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下一步,法院将持续深化“企业服务年”各项举措,切实回应群众司法期盼与企业的发展诉求,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公平正义,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发展,以坚实司法力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涟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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