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_通知公告】
| 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 ||||||
| 序号 | 市级业务指导 (实施)部门 | 事项 名称 | 法律、盘水法规设定依据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实施主体 | 行使层级 |
| 1 | 市卫生健康局 | 对医疗机构名称的市卫生健事项裁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康局属于同一天申请的行政,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裁决,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清单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盘水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市卫生健事项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康局,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行政,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裁决 | 市内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市级,清单县(市、盘水特区、市卫生健事项区)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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