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信阳视频号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启用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电监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控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启用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电监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控设光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辖区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公示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地点及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 | 设备类型 | 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紫水大街东方名都北路口(北)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启用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电监妨碍其它车辆、控设行人通行的公示(违法代码1039)。 |
2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紫水大街东方名都北路口(南) | |
3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成功花园小区东北路口(北) | |
4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成功花园小区东北路口(南) | |
5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盘龙城小区北门路口(北) | |
6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盘龙城小区北门路口(南) |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启用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2日,电监公示期满后将对以上路段路口发生的交通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光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6日
来源:光山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