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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增设严管路段!启用违章抓拍!
发布日期:2026-05-11 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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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

关于调整相关道路设立

“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和

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的月日严管通告


为创造安全、文明、增设抓拍有序的启用交通环境,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规范驾驶缓解机场道路交通拥堵,违章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交通质量,月日严管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增设抓拍停车规范、启用道路畅通、违章群众满意”的月日严管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设抓拍决定调整乌兰浩特机场相关路段为“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简称“严管路段”)。启用并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章交通“严管路段”范围由原来的月日严管3处(乌兰浩特机场停车场出口、停车场入口、增设抓拍办公区出入口)增加到5处。启用


二、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电子警察)的地点

1.乌兰浩特机场航站楼门前即停即走通道

2.航站楼前贵宾车辆通道


三、严管时段及措施

实行24小时全时段禁停


四、严管重点

1.机动车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的“规定地点”停放的情形;包括草坪、树坑、路肩上等地点。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3.影响交通安全的其他违法行为。


五、适用不予处罚的情形

1.乌兰浩特机场航站楼门前贵宾车辆通道适用车辆停留3分钟以内不予处罚的交通管制措施;即停即走通道内适用车辆停留1分钟内不予处罚的交通管制措施,机动车可临时停车上下客,或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2.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应急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乘坐大于(包含)20人的大中型客车不受限时停车的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3.遇到车辆故障、乘客行动不便等情况,联系执勤交警或提前拨打电话(0482-3817110或15504827122)经查证属实的将不予处罚。


六、法律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内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车辆,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对执法过程中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6年5月14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

2026年5月7日


来源: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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