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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纸壳毛巾“花式”遮挡号牌,保康6名驾驶人均被罚款200元、记9分!

【来源:保康公安】

为图一时方便,花式个别驾驶人竟将毛巾、手套驶人手套、纸壳遮挡纸壳等日常物品用作遮挡号牌的毛巾名驾“道具”。5月9日,号牌保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集中曝光近期查处的保康6起故意遮挡号牌违法案件,6名违法驾驶人均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均被驾驶证记9分的罚款分行政处罚。

此次查处的元记6起案件发生于4月30日至5月7日,均在县城主干道,花式违法手段多样、手套驶人目的纸壳遮挡明确。

案例一:手套遮盖尾号

现场取证照片

4月30日14时许,清溪路南路路段,号牌一辆蓝色轻型多用途货车前号牌尾数被棉线手套遮盖。保康驾驶员张某称,为躲避禁停路段违停抓拍而实施遮挡。

案例二:纸壳卡缝遮挡

现场取证照片

4月30日19时许,清溪路北路路段,一辆黑色轻型栏板货车后号牌被硬纸壳卡缝覆盖,仅露出首尾字符。驾驶员杨某称,意在规避禁停时限内电子眼抓拍。

案例三:广告单贴号牌

现场取证照片

5月1日21时许,清溪路北路路段,一辆白色轿车前号牌后2位字符被广告单完全遮住,并用胶带固定。驾驶员柳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案例四:手套遮挡尾数

现场取证照片

5月2日8时许,清溪路南路路段,一辆白色轻型栏板货车后号牌尾数被棉线手套遮盖。驾驶员阮某承认,为躲避禁停抓拍而遮挡号牌。

案例五:毛巾覆盖遮挡

现场取证照片

5月5日15时许,河西北路路段,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前号牌6位字符被蓝色毛巾完全覆盖。驾驶员谢某的“小聪明”最终换来行政处罚。

案例六:毛巾卡边遮挡

现场取证照片

5月7日9时许,清溪南路路段,一辆白色小货车前号牌后5位字符被蓝色毛巾卡边遮挡。驾驶员陈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保康交警部门针对此类违法行为作出明确界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是指驾驶人主观上采取各类手段,导致机动车号牌无法被清晰识别的交通违法行为。除此次曝光的物品遮挡形式外,加装装置遮挡、油漆泥浆覆盖、人为损毁号牌、以肢体或车辆部件遮挡号牌等行为,均属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驾驶人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一律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9分。

交管部门从严查处此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获得辖区群众广泛认可。清溪路沿街商户王女士表示,遮挡号牌的车辆长期随意占用商铺门前区域、消防通道等违停,严重扰乱周边通行秩序,埋下安全隐患,此次专项整治深得民心。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认为,遮挡号牌行为破坏了交通秩序的公平性,漠视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就应从严惩处,此举也能切实维护守法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保康公安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核心是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公平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保康交警在此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驾车上路行驶前,负有检查车辆号牌清晰、完整的法定义务。广大驾驶人需摒弃侥幸心理,以案为戒、严守交通法规,自觉保持号牌完好规范,做到守法文明出行。

编辑/ 欧阳智慧 方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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