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家普拉提场馆未提前告知学员便突然闭店停业,广州上百名学员预缴的普拉课程预付款无法退还,累计涉损金额超 60 万元。提馆突经查,闭店报两家门店背后股东、超万管理人员存在交叉,元预经营模式高度相似,付款学员维权面临困境。难追
事件起因发生在 5 月 6 日,广州位于广州荔湾区扬韬科技广场的普拉楚柔普拉提生活馆,未提前告知便悄然关停。提馆突不少学员此前还正常约课,闭店报4 月底被教练以五一假期放假为由暂缓排课,超万没想到短短几天时间,元预场馆直接闭店停业。付款

楚柔普拉提空无一人 王隽杰 摄
有学员在今年 3 月课时结束后,刚花费上万元续费新课程。学员杜女士在 2025 年 6 月便开始在此上课,今年 3 月一次性预付 12000 元办理课程续费。等到 4 月 28 日预约上课时,只收到场馆暂时放假等候通知的说法。再次联系约课,却被教练告知场馆已经闭店,还收到了物业下发的欠费催缴通知单。学员想要联系场馆负责人维权,却始终找不到对接渠道,客服咨询也无人回应。
同样遭遇的还有学员崔女士,她从 2024 年便入驻该场馆练习,今年 3 月也近 13000 元预付续费。据学员核对信息发现,场馆关联公司前股东,同时也是在职私教,早已察觉场馆经营出现问题,却依旧正常向学员推销课程。
企查查工商资料显示,楚柔普拉提生活馆所属主体为广州市荔湾区锦柔健身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 2023 年登记成立,注册资本 10 万元。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备案管理人员,曾在 2025 年 6 月完成批量变更。学员怀疑现任登记股东为职业背债人员,内部相关工作人员早已知晓经营现状,仍持续诱导学员充值消费。
有学员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早在 4 月 28 日,相关工作人员就向学员私聊表示,“五一后就不在这上班了”,还称会在附近继续找地方上课,如果学员还想继续跟练现有课程,需要按照 2 比 1 的比例买课,即若学员仍有一万元课程未上,需在新场馆购买 2 万元的课程,该工作人员才会承认并继续教学此前的一万元课程。工作人员则对外声称,自己早已退股,并不参与公司后续决策,自身也被拖欠工资,同样属于受害一方。

学员向“记者帮”提供的相关聊天截图

聊天的核心内容为若不想损失已预付的费用,则需要再付2倍的钱购买新课程
就在同一时间段,越秀区东山锦轩现代城的戈芮思运动美学空间也突然停止营业。学员提供的签约合同显示,合同标注通用门店为戈芮思旗下门店,知情协议中却出现楚柔普拉提生活馆字样,盖章主体为广州越秀区洛雅健身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询,洛雅公司历史股东中,包含荔湾区楚柔普拉提馆在职教练相关人员。据学员透露,戈芮思运动美学空间此前也曾使用楚柔作为门店名称,两家门店运营团队人员交集明显,经营模式如出一辙。
目前戈芮思维权学员已有近百人,楚柔普拉提维权学员三十余人。经学员自行统计登记,戈芮思涉及未退还预付款超 40 万元,楚柔普拉提涉损金额超 20 万元,两家合计金额突破 60 万元。

戈芮思部分学员登记的预付金

楚柔学员登记预付金超20万元
5 月 7 日,记者先后走访两家涉事门店。荔湾区楚柔普拉提生活馆大门紧闭,物业在门口张贴通知,告知有相关疑问可前往物业运营中心登记。现场张贴的物业催缴通知书明确,广州市荔湾区锦柔健身有限责任公司拖欠 2026 年 4 月租金,且根据合同约定逾期已超过 42 天。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无法联系上场馆运营公司,门店拖欠租金情况属实,已有学员报案,物业将配合派出所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越秀区东山锦轩现代城的戈芮思运动美学空间同样大门紧锁,店内空无一人,无工作人员值守。记者按照工商登记预留电话,分别拨打广州市荔湾区锦柔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越秀区洛雅健身有限责任公司的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

越秀区东山锦轩现代城的戈芮思运动美学空间大门紧闭 王隽杰 摄
事发之后,两地学员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维权,陆续向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反馈问题,向辖区派出所报警,部分学员已向荔湾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事发后已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将涉事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旦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查处工作。
越秀区各相关部门则给出不同处置答复。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回应称,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请向体育管理部门反映,未受理投诉。越秀区文广旅体局表示,接到相关工单后,工作人员已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前往位于越秀区农林下路 4-6 号东山锦轩 3 楼商铺现场核查,发现该商家已停止营业,无法联系商家进行调解。该部门无审判及行政执法强制权限,仅能开展居中协调和普法宣传,建议学员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越秀区文广旅体局的回复
北京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伟杰给出专业解读,健身普拉提机构无故闭店,无法履行课程服务合约,消费者可依法申请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所有未消费的预付款项。
工作人员若在明知门店经营陷入困境、即将停业的前提下,刻意隐瞒实际情况,诱导消费者大额充值预付费用,相关行为有可能涉嫌诈骗或合同诈骗,具体如何界定还需公安机关调查定性。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若决定停业或搬迁场地,需提前三十日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有效联系方式并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履约,或是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2025 年 3 月 14 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2025 年 2 月 10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两项规定均针对商家卷款跑路、恶意逃避债务、职业闭店等乱象作出约束,对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
律师提醒,预付式消费存在不小隐患,商家多以优惠折扣吸引消费者大额长期充值,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出现闭店失联情况。消费者办理预付费项目时需保持谨慎,尽量选择短期套餐,妥善留存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凭证,权益受损及时通过正规法律渠道维权。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